表面上看,“電荒”的產生是由于“市場煤”遇上“計劃電”的問題。然而煤電的問題上接煤礦勘探、開采、運輸,下接電廠電網的輸配,調度、電價等電力市場制度改革,涉及各方面尤其是眾多國有能源大企業的利益,錯綜復雜。
盡管近年來中央的文件都一再強調深化能源體制的改革,在“十二五”規劃綱要中,也再次明確資源價格改革在整個改革領域的重要性,重申要完善包括煤、電在內的資源價格形成機制。
然而從歷史的經驗來看,想在短期內在此領域內有實質突破,困難重重。
從直接的原因看,電荒的產生是因為改革的不到位,或者說是市場機制還未能充分發揮作用。而改革之所以困難重重,直接原因是利益集團的阻礙。能源的短缺在許多發展中國家是經常性的現象,像這種短缺將伴隨一國經濟的發展、能源價格扭曲的逐漸校正才慢慢得以緩解。
從中國的發展階段來看,中國的能源、電力消費還將經歷一個發展的階段,在這個過程中,如果繼續秉持發展主義、gdp至上的傾向,刻意壓低能源的價格,能源供求的矛盾將會一直存在。
能源供求矛盾的產生則導致能源供應安全的問題,在中國的背景下,國有企業順理成章地成為保障所謂能源安全的重要支柱,而有了維護國家利益、保障能源供應的旗號。因此,這種格局的延續必將導致“電荒現象的一再發上。